教育部核定116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就學區及共同就學區劃定範圍結果表:

公告如下:

一、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函115年5月28日中市教高字第1150046205號文半理。
二、依據教育部115年5月26日臺教授國字第1155402394號函暨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第5條規定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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